國民法官制度將上路 納中小學法治教育重點

記者劉芷畇/綜合報導

國民法官法預計民國112年元旦上路,教育部補助大學法律系師生到中小學協助法治教育,今年度將國民法官制度納入宣導重點。

立法院於民國109年7月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年滿23歲的民眾有機會獲選為國民法官,與法官共同審判特定刑事案件,並一起決定被告有罪與否及刑期。預計民國112年1月1日上路。

教育部去年在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生活輔導主管會議中,安排法官介紹國民法官制度的精神和內涵,希望各校運用各種時機和管道,將相關議題深入校園,讓大專生做好準備。許多大學也陸續舉辦模擬法庭活動,讓學生扮演國民法官、原告、被告等不同角色,親自體驗審判過程。

國民法治觀念的培養要越早越好,教育部近年鼓勵大學法律系師生前進鄰近地區的中小學,協助法治教育,透過多元、有趣的活動設計,把生硬的法律知識和條文,變成戲劇、小遊戲、有獎徵答等,深植在年輕學子心中。

教育部今(15)日表示,最新一年度的法治教育重點共有11項,校園霸凌防制、網路散布不當影片的法律責任、校園智慧財產權保護等,依舊是重點。去年通過的「國民法官制度」,則是新列入的宣導主題。

教育部表示,110年度共有23所大學辦理「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計畫」,法律系師生走出大學校園,一方面將法律專業知識傳遞給社區民眾和中小學師生,一方面也在服務過程中,思考法律理論與實務差異,並在社區諮詢中增加見聞,建立為民服務熱忱與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