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遇「內線龜車」 駕駛閃大燈反吃罰單氣炸:難道要他約打棒球?

民眾不滿國道遇內線龜車,閃大燈提醒反遭對方檢舉。(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民眾不滿國道遇內線龜車,閃大燈提醒反遭對方檢舉。(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周刊王CTWANT] 遇到龜速車該怎麼辦?有民眾日前在國道上遇到「內線龜車」,因此閃大燈要求對方讓道,沒想到反而遭到檢舉,收到一張3000元的罰單,讓他十分不滿,意外引爆兩派網友論戰。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同事在國道一號南向301.6公里遇到有駕駛龜速在內線行駛,於是他不斷閃大燈示意要對方讓道,怎料事後被檢舉,收到一張「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件通知單」,違規理由是「汽車行駛高速公路連續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

民眾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民眾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原PO無法接受,「這樣也不行,難道要約他打棒球?」他認為國道外側才是超車道的,卻有一堆人開內線定速110。貼文引發熱烈討論,有一派網友表示,「台灣國道常常塞車,有一點是一大堆內線龜佔用內線,似乎都不管後面的」、「龜車還檢舉別人,傻眼」、「這就是路隊長厲害的地方,不但爽爽擋路,還能爽爽的檢舉你⋯」、「我也有閃過!烏龜車真的很煩」、「閃燈不就是要求對方要讓道嗎?這樣也有事」。

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閃大燈一下無違規,超過2下就算逼車」、「龜內線的駕駛不該有駕照,但你用逼車的方式貼他屁股一樣也不該擁有駕照」、「閃太多次大燈吧」、「對付烏龜車、佔用內線超車道,直接開著遠光燈就好,或者喇叭按著」、「怎麼會是閃燈呢…你不知道有一個叫喇叭嗎?」、「閃了沒用,不會超車嗎」。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4項規定「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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