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法官甄選 廣招有志之士

記者黃迪明/臺北報導

國防部110年軍法官即起開放甄選4位軍法官職缺,錄取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及口試,並參加國防專業訓練,歡迎符合資格之45歲以下現役軍官、符合入營資格後備役軍官,以及32歲以下未服役社會青年參與甄選,成就理想。

甄選簡章中說明,110年軍法官職缺甄選員額計4員,資格須具備通過律師考試、司法事務官考試、檢察事務官考試或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法制類科及格者。抑或是經立案之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於經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任教授、副教授3年、助理教授4年或講師5年,講授國防部訂定主要法律科目2年以上,有法律專門著作,經審查合格者。

甄選簡章中,對象為45歲以下之現役軍官,以及符合志願入營,且向所隸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辦理志願入營之後備役軍官。另外,也包含32歲以下未服役社會青年,且符合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之條件者。

簡章中亦說明,甄選區分資格審查及口試;另錄取人員應參加國防專業訓練17週,未受入伍教育者,須先完成入伍教育。未依規定完成入伍教育及國防專業訓練報到者,廢止其錄取資格。另外,未役之社會青年於期限內完成「全民國防測驗」、「智力測驗」、「體檢」及「體能鑑測」。未完成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報名自即日起至5月14日止,相關資訊及甄選條件已刊登於國防部全球資訊網站公告專區及國軍電子公布欄,或洽法律事務司吳少校(02-23116117轉637338)。

國防部110年軍法官開放甄選,報名自即日起至5月14日止。圖為去年度漢光演習中,戰時軍事審判機制演練畫面。(軍聞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