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志願役涉重度性騷擾案 直接撤職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5日電)國軍近年屢傳違反兩性營規案件,軍方晚間表示,貫徹留優汰劣政策,減少性騷擾案件發生,志願役若涉犯性騷擾違犯程度達重度者,將從原本「大過兩次,並檢討不適服汰除」,修訂為「大過兩次,撤職」。

國防部官員晚間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為貫徹國軍留優汰劣政策,減少性騷擾案件發生,已在8月19日邀集陸、海、空軍司令部,後備、憲兵及資通電軍指揮部,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總督察室及法律司等單位召開研討會,修訂「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將撤職、刑責及停止事件調查時機納入修訂要項,並提高懲罰基準。

軍方指出,國軍人員違反性騷擾的態樣分別為言語騷擾、偷拍、猥褻、簡訊騷擾、肢體騷擾、言語及肢體騷擾,均分別有輕度、中度及重度3個等級。

軍方表示,志願役的違犯程度達重度者,由原本「大過兩次,並檢討不適服汰除」,修訂為「大過兩次,撤職」。

此外,凡涉法者移送法辦外,上級對下級同步檢討「凌虐」罪責;下級對上級則同步檢討「暴行犯上」罪責。舉例來說,若一名上尉性騷擾少尉,則必須被檢討是否凌虐下屬,反之若少尉性騷擾上尉,則要被檢討是不是有暴行犯上的罪責。(編輯:林克倫)1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