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一國兩制 林思銘:內政部應盡速修法處理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 (吳家豪攝)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 (吳家豪攝)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今日於立院內政委員會表示,有關土地徵收,在1990年2月前是用《土地法》,之後是採《土地徵收條例》,內政部現在要修《土地法》增訂219條之1,但《土徵條例》卻沒處理?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目前正在蒐集各界修法意見。林思銘說,有辦法卻沒有母法實在很奇怪,修法應該趕快處理。

花敬群指出,《土地法》增訂219條之1,是為配合大法官釋字第763號解釋,政府應定期公告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若土地使用後來有所變更、未依徵收目的使用,原所有權人可申請照徵收價格收回土地。

林思銘說,《土徵條例》修法後,因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所以都採用《土徵條例》不用《土地法》了,但現在要修《土地法》,《土增條例》沒處理的話,那1990年後採《土徵條例》徵收的土地該怎麼處理?

花敬群表示,雖還沒修法,但已經開始要求各地政府處理、公告資訊,林思銘指出,但此做法沒有明確命令,應要立法處理。此案只有辦法,卻沒有母法,實在很奇怪。

林思銘說,既然現在要增訂《土地法》219條之1,為何不同步處理《土徵條例》?否則1990年前後徵收的土地,沒有相同的規定,實在很奇怪。一樣的東西抄一抄就進來了,有很困難嗎?花敬群回應「會積極來趕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