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保險基金 籲民眾保安心

工商時報【陳桂貞】 依據中央氣象局地震報告,2月12日凌晨0時31分,臺北市士林區發生芮氏規模4.0的有感地震,各地最大震度以臺北市陽明山4級最大,其次是新北市五股及桃園縣桃園市3級,幸無災情傳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呼籲民眾千萬不可輕忽地震所帶來之威脅,儘速購足住宅地震保險,以保障自家住宅安全。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指出,臺灣是地震發生頻繁的地區之一,根據中央氣象局公布,台灣地區有感地震平均約有3千多次,民眾應提高對地震風險之危機意識,除事前做好各種防震災措施外,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以保障居家財產安全,減輕震災損失。 我國住宅地震保險制度自91年4月1日起實施,提供民眾基本的地震保險保障,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之民眾,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時,最高可獲得150萬元及臨時住宿費20萬元之賠償,每年保費只要1,350元。此外,民眾可另外加保擴大或超額地震保險,以完整保障居家財產安全。如需進一步瞭解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內容,可洽詢住宅地震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