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設置文件 明將失效

苗栗縣坤輿廢棄物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將在15日失效,反坤輿自救會今天將召開「勝利」記者會,宣告2年抗爭落幕。(李京昇攝)
苗栗縣坤輿廢棄物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將在15日失效,反坤輿自救會今天將召開「勝利」記者會,宣告2年抗爭落幕。(李京昇攝)

坤輿科技公司欲在苗栗縣造橋鄉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地方居民組成自救會抗爭,並贏得行政訴訟官司,也使坤輿試運轉計畫告終,苗栗縣政府環保局13日指出,坤輿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依落日條款將在15日失效,不過業者已提上訴,縣府最壞情況恐面臨國賠問題。

坤輿從2019年開始向縣府提出試運轉計畫,期間引發地方居民不滿,組自救會在掩埋場門前埋鍋造飯長期抗爭,同時提出行政訴訟,今年7月21日業者凌晨突襲式「全量試運轉」,雙方爆發流血衝突,造成多人受傷,同天法院也判決坤輿未依規定環評,苗縣府必須中止試運轉計畫,環保局當天函文坤輿中止運轉。

苗縣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去年9月13日修法,規定2012年12月7日前核發同意設置文件,必須在1年內取得處理許可證,坤輿公司的同意設置文件是在2002年取得,因此根據這項落日條款,業者如今沒辦法試運轉,同意設置文件也將在15日失效。

環保局指出,針對法院判決,縣府已放棄上訴,但坤輿對縣府中止試運轉的處分提起上訴,因為落日條款是新法,加上坤輿案牽涉官司,這都是前所未見的情況,如果業者最後勝訴,縣府可能得面臨國賠問題,屆時會依判決結果向環保署請示應對方式。

反坤輿自救會長陳清鑫說,地方抗爭已經長達1年9個月,司法是遲來的正義,根據落日條款,如果坤輿還想要重啟計畫,得全部重新來過,包括環評、取得同意設置文件等程序,都會受監督。對於同意設置文件將失效,坤輿公司高層昨天未接電話,也無公開表達意見。

至於當時居民與業者爆發流血衝突,警政署對竹南警分局長廖修鴻記過處分1次,直指警方勤務有3大疏失,基層官警大聲抨擊,表示是警政高層配合泛綠政客們收割政治紅利,直接把基層官警尊嚴踩在腳底下。

根據警政署送交時力及民進黨立委的檢討報告中,直指苗栗縣警察局執勤出現3大疏失,據此對現場指揮官竹南警分局長廖修鴻記過一次,負責情蒐的竹南警分局四組組長駱輝雄申誡二次,竹南警分局一組組長洪祥銨申誡二次。

警政署表示,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處理坤輿掩埋場試營運民眾陳抗勤務,經調查該分局有多項勤務疏失,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係由該局擬議報警政署核備,本案未有其他因素介入調查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