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超限利用山坡地解除列管 種茶免擔心裁罰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3日電)坪林區主要農作是種茶,經中央修法鬆綁,新北市政府今天宣布坪林56公頃超限利用山坡地解除列管,相關茶農不必再擔心因位屬宜林地涉及違法面臨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為達到山坡地土地合理使用及兼顧水土保持,中央過去將坡度較陡土地查定為「宜林地」。僅適合造林,不適合農業經營墾殖,在宜林地上經營茶園或是檳榔等農作物則被視為山坡地超限利用,可依違法水土保持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表示,坪林區種茶聞名全國,但受超限利用限制土地就多達206筆,面積約56公頃,市府一邊推廣茶葉,一邊要求茶農避免違反超限利用規定,落入經濟及保育難以兼顧且相互矛盾局面。

農業局表示,由於坪林全區都位於台北水源特定區的都市計畫區內,為解決經濟及保育兩難的困境,新北市於99年函請中央建議解除都市計畫區農業區、保護區超限利用限制。

農業局表示,市府經過10年努力,中央終於在109年底修正法令,都市計畫區農作可依其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不再受超限利用管制,因此,坪林區受超限利用限制的土地都可以全數解列,茶農可以放心經營茶園不再受超限利用規定限制。

農業局科長吳俊德表示,因應中央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農民在坪林區種茶不再受超限利用限制,茶農雖不必擔心因農作而受罰,但仍需依水土保持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因此,山坡地若有整地需求,仍需依法經過申請並接受輔導後才能施作,否則,農業局仍會依法進行裁罰。(編輯:方沛清)11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