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員警怒嗆我們的命不是命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增溫,全國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後,警方投入勸導、取締民眾外出是否戴口罩等防疫事宜,指揮中心21日定調,要先勸導才會開罰。(杜宜諳攝)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增溫,全國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後,警方投入勸導、取締民眾外出是否戴口罩等防疫事宜,指揮中心21日定調,要先勸導才會開罰。(杜宜諳攝)

全台進入三級警戒後,屏東警察局編排「口罩稽查」勤務,比照酒駕臨檢在路邊設攔檢點,將汽機車都攔下檢查有無戴口罩;對此,基層譏諷,就不要剛好攔到確診者,反而把警網變成防疫破口!

投書署長信箱 批於法無據

有人並在退警群組流傳「於法無據、於理無憑,請立即停止現今所有警察防疫稽查勤務」千字文,並投書警察署長信箱,質疑要求員警查緝未戴口罩勤務,不僅於法無據,更讓員警深陷染疫風險。

警政署則表示,警察除擔負治安維護的責任,也是國家防疫陣容中不可或缺的成員,時值疫情嚴峻期間,更需與其他行政機關戮力同心,完成各項防疫工作,警方取締民眾未戴口罩依法有據。

「基層的命不是命?」基層員警怒訴,取締未戴口罩者是衛生局的業務,警察只是協辦,但長官卻將此視為重責大任,然後風險要基層扛,編排口罩稽查的勤務就是把基層丟進高度危險中,誰知道會不會剛好攔到確診者,「長官真的以為一個口罩或面罩就能保護我們的安全?」

員警更舉例近日就有婦人在跟他吵為什麼要戴口罩,開單後她還是不斷叫囂,他想請問長官,當下要繼續開嗎?還是可以自保先離開?如果她是確診者,那警察該怎麼辦?他更痛批公發的防疫物資有夠糟糕,口罩、面罩、防護衣數量根本不夠用,口罩繫帶材質更是爛到會刮傷耳朵,等不及上頭改進,乾脆自掏腰包加強裝備,還有警員直接花上千元,自購防毒面具戴上自保。

警政署稱 員警具防疫任務

退警人士依據該投書指出,若是配合主管機關稽查,勉強說得過去;若由警察獨立執行,完全找不出適法性,因警察絕對沒有「傳染病防治法」的管轄權。行政法最基本的「管轄權法定原則」,非依法不得設定或變更管轄權,縱使要解釋為主管機關委託警察執行稽查也於法無據,況且行政程序法第15條規定須依法公告,但基層員警連公文都沒看到,只有長官在LINE上指示「查緝未戴口罩」、「勸導違規民眾戴口罩」,若警察獨立稽查,因無適法性,日後遭訴願,甚至釋憲,恐翻盤。

警政署強調,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7條、第38條、第41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明定警察具防治傳染病的任務,並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編組成員,自有依法配合指揮官各項防疫措施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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