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忍刻苦、侍奉公婆」列評選標準 模範母親選拔不合時宜

葉鈺渟是創作歌手,與伴侶在家庭分工上是「女主外男主內」,卻因此常常遭受「為什麼不是妳在家照顧孩子?爸爸不出去工作」的關心問候。

詹斯閔在大四時懷孕生小孩,一邊當大學生一邊照顧剛出生的嬰兒。她想要讀書也想要當一個好媽媽,但學校人員卻不知道怎麼協助懷孕學生。

家庭的樣貌愈來愈多元,可惜的是,社會氣氛卻跟不上這樣的改變。母親節前夕,各縣市正在如火如荼舉辦「模範母親選拔」, 但是長期關注性別平等及親職角色的民間團體發現,台灣各縣市配合母親節舉辦的「模範母親選拔」,依舊用傳統思維看待母職。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分析各縣市的公開評選標準,發現有四大問題,評選標準幾乎和現實時代脫節:

一、夠苦才是模範媽媽

性平協會綜觀各縣市評選標準,多列出「堅忍刻苦」、「侍奉親長」、「犧牲奉獻」,彷彿當媽媽不夠辛苦就不是好媽媽。有縣市將「長期侍奉親長至孝」列為評選標準,彰化縣、花蓮縣甚至將侍奉「夫家公婆」做為評審模範母親事蹟的重要依據。但每個媽媽都很辛苦,「辛苦」也不該拿來比較和選拔。

二、模範母親必須服侍公婆至孝

模範母親重點在於母職角色,但苗栗縣、彰化縣、花蓮縣、雲林縣、宜蘭縣、澎湖縣等6縣市將「長期侍奉親長至孝」列為評選標準,毫無邏輯與關聯;彰化縣、花蓮縣更是僅針對模範母親訂定此標準,將侍奉「夫家公婆」做為評審模範母親事蹟的重要依據。

花蓮縣則在母親節同時舉辦「模範婆媳」,必須以婆媳一組共同參選,標準包括媳婦與公婆同住15年以上、長期日夜躬親、婆媳敬愛諒助、友愛兄弟妯娌等。

三、錯誤強調刻板印象

性平協會指出,例如花蓮縣、新竹縣特別強調模範母親應「鼓勵配偶參與子女教養責任」,潛藏「母親本就該親自教養子女」的觀念,同時也強化「父親較不常參與教養子女過程」的刻板印象。

另外也有4縣市模範父母親標準不同,如模範母親需要「相夫教子」、模範父親卻是「負擔家計」、「盡忠職守」;彰化縣則強調母親需「親自」撫育、教養子女且侍奉長輩,但父親無相同標準,傳遞「好爸爸不用親自育兒、好媽媽應該要相夫教子」的刻板性別分工。

四、多元家庭樣態也需要被看見

雖然如此,仍有少數縣市開始嘗試跳脫傳統選拔形式、展現創意。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主任高芷涵舉例,像是新竹市、高雄市開始增設「給力媽媽」、「新力媽媽」、「多力媽媽」等多元獎項,除了鼓勵母親追求自我夢想,也肯定新住民母親、協助教養他人子女者的辛勞,並將單親家庭、寄養家庭、機構安置教養等多元家庭型態的照顧者也涵蓋在內。

與會立委王婉諭很有共鳴的談到,在她決定參政後不斷被詢問「先生是否同意」。她認為,女性長期被認為需要待在家持家,被要求要承擔主要的家庭責任,甚至可能被要求要犧牲自己的興趣,否則會被貼上「不負責任」或「壞媽媽」的標籤。她指出,社會應給與媽媽社會支持,例如提供平價的托育服務,男女同等的陪產檢假,不應把照顧家庭責任當作是母職的責任。

立委范雲說,媽媽承擔太多來自他人的壓力,政府應帶頭改變錯誤風氣,政策也應該分擔女性的母職壓力、改變既有的性別分工、平衡照顧工作性別不均的問題。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呼籲,政府應改善母職的困境,讓每一位媽媽都不再需要「堅忍刻苦」或「犧牲奉獻」。他們也邀請葉鈺渟、詹斯閔這樣不同類型的母職,分享多元母職的經驗,呈現「社會的期待」、「母職的困境」、「政府的支持」三者間斷裂的落差,期待有足夠的性別政策及社會支持,讓更多母職的樣態能被看見。

(責任編輯:劉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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