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救貓狗卻要人民買單?! 民眾批:以後誰敢救!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照生會「貓狗119特查部」於7年前成立,救援過無數隻流浪動物,但由於民眾幾乎都是先通報消防隊或警察局,等待救援的貓狗案件再轉到「貓狗119特查部」,為了減輕支出費用,照生會擬定救援原則,提出消費者需負擔部分醫療費的要求,有人認同,但也有民眾表示,「不合理」。

照生會於2005年成立「貓狗119特查部」,營運至今已經有7年的時間,剛開始出勤,一個月動物救援數約30件,隨著時間的累積,曝光率提高後,報案件數也跟著直線上升,但募款的數字與被救援的動物隻數卻無法同步成長。

為了平衡支出費用,照生會設定救援原則,報案人必須在現場,且須負擔部分動物醫藥費用。執行長董冠富說,「因為背後沒有財團支持,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募款效果不佳,要負荷救援案件一個月高達近100件的量,才會想出這樣的方法。」

民眾對此要求,出現兩極化的反應。養狗有十幾年經驗的狗飼主小欣表示,民間救援單位平日已經向民眾募款,在救援後若要再向報案者收取醫療費,此要求是本末倒置,不合理;應該是要衡量自身能力,若經費不足救援工作就先緩緩,等募款金額達到一定程度,再繼續救援工作。

住在新北市,飼養兩隻流浪貓的飼主李小姐說,「既然是消防隊通知貓狗119救援,那不就是等於將其當作是外包單位,費用理當由政府單位負擔,而不是加諸在報案者身上,這樣叫人民買單,以後還有誰敢報案拯救這些可憐的小動物?」。

家住三重地區養狗有五年多的鄭小姐擔憂說,「這樣會不會有人以後會變成見死不救?」貓飼主珮如說,「出自於對動物的愛,支付費用於5000元以內都可以接受。」;

董冠富強調,在救援工作上,因為資源有限的關係,會依照案件輕重緩急出勤,如果報案者沒有能力支付醫藥費,我們還是會盡力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