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償基金累計代墊74.5億 近8萬名勞工受惠

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副組長李奇愛昨(二十八)日表示,如果勞工不幸遇到公司發生經營不善而倒閉,而且未發放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勞保局可以代墊勞工被公司積欠的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截至今年七月底,墊償基金累計墊付七十四億五千八百多萬元,已有將近八萬名勞工受惠。

受到新冠疫情、全球景氣低迷所影響,企業經營困難伴隨提高倒閉風險。李奇愛指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由全體適用《勞基法》的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二‧五提繳集結而成的基金,當勞工的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情形,在前六個月內所積欠的工資,或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的《勞基法》退休金和資遣費與《勞工退休金條例》資遣費,經向雇主請求而未獲清償時,得向勞保局申請,由墊償基金墊付,再由勞保局向雇主追償。

李奇愛強調,通常會有兩種情形,第一種是雇主還在,願意出來協調,協調會中就明訂所欠債務,包括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第二種是雇主不見、跑了,這時勞工除了到勞工主管機關作協調,另赴法院取得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或沒有得到清償時,法院給予債權憑證、相關薪資證明來勞保局申請。

如果最後走到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必須檢附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憑證文件。勞保局提醒勞工,倘若遭遇雇主積欠薪資時,可以先向公司所在地勞工主管機關尋求協調,以利當地主管機關儘早瞭解,以及掌握公司營運狀況,有助勞工備齊公司歇業事實證明、債權證明、積欠薪資相關資料等文件,這樣能使墊償基金申請更為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