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陳家欽「被退休」 徐國勇搬法條 高階警察人事有權免喬

內政部長徐國勇遭前警政署長陳家欽指其介入警政人事,徐國勇一日拿出印好的法條給媒體,從法律層面說明,並反駁「權力本來就是我的,有什麼好喬」。(中央社)
內政部長徐國勇遭前警政署長陳家欽指其介入警政人事,徐國勇一日拿出印好的法條給媒體,從法律層面說明,並反駁「權力本來就是我的,有什麼好喬」。(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外界直指前警政署長陳家欽「被退休」的導火線是高階人事案意見與內政部長徐國勇不合。徐國勇一日強調,高階警察人事本來就屬於內政部長權責;至於外傳行政院長蘇貞昌事必躬親,徐國勇回應,部長有部長的高度,院長有院長的高度,他不會把部長做小。

警政署長陳家欽提早退休,六月三十日將署長位置交接給高雄市警局長黃明昭。他當天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自己一向秉持專業原則提出建議,但難免會遇到「人情交換」,他坦言與內政部長徐國勇,在人事安排的討論中偶有不合。

徐國勇出席戶政日慶祝活動時特地列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條文受訪強調,法律明白規定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高階人事就是部長的權力,並反問「我的東西我還喬?」

徐國勇說,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是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二十一條規定的非常清楚,警監以上全部由內政部遴任;警監以下、也就是警正或警佐,也就是兩線四以下,也是由內政部遴任,但內政部可以交由直轄市政府去遴任。法律規定的這麼清楚,權力本來就是內政部長的,他喬什麼?他的東西他還喬?這實在是…。 徐國勇指出,署長針對人事案可以提出建議,但部長不需要照單全收,因為治安的成敗內政部長要負責、行政院長也要負責,因此警察人事權行政院長也有絕對的權力,呼籲外界不可倒果為因、因果錯亂。

外傳行政院長蘇貞昌事必躬親,常有「大院長、小部長」的說法,徐國勇對此回應,部長有部長的高度,院長有院長的高度,他已擔任部長四年,不會把部長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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