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園溝渠驚見酸味液體 環保局揪造紙廠排廢水

桃園市大園區6日有民眾發現,濱海路二段92巷水溝內出現灰白色混濁液體,還飄出陣陣異味,緊急聯絡市議員徐其萬和圳頭里長卓榮騰到場勘查,發現水色和水味確有異常,立即通報環保局到場查驗,稽查員沿水路查至上游,聞到某造紙廠有相同酸味,確認為業者疏失,依法開罰並命其停工。

徐其萬指出,6日傍晚有民眾反映,圳頭社區濱海路二段92巷的排水溝內出現詭異液體,猜測是附近紙工廠排的廢水,通報環保局到場查驗。側溝內不僅飄出異味,還可見原先透明的水流被染成一片灰白,涵洞裡管線還不停排放白色液體,側溝外其中一側的水完全染色,與另一側清澈水流形成明顯對比。

徐其萬要求環保局徹底檢查,強調若為私設暗管偷排廢水應重罰,若是合法申請管線,就應依照環保法規進行排放。卓榮騰則表示,偶爾會發生類似事件,都不知廢水從何而來,甚至還有整台車載來隨便倒過。徐其萬也說,過去2至3年間頻繁發生,近1年來較少,不僅民眾環保意識抬頭標準更高,政府稽查也變嚴格,若仍有業者偷排廢水汙染環境,絕不能容忍。

針對側溝內灰白液體,環保局說明,稽查員在涵洞內採樣檢測,水質酸鹼度為中性正常,未有重金屬銅和鎳的反應,水色呈灰白色,味道帶有酸味。稽查員沿著水路前往上游稽查,發現某間造紙工廠的設備,飄出和涵洞同樣的酸味。

業者對此回應,因作業疏失,導致部分含漿廢水沿廠內溝渠流出到廠外的溝渠,當下廠內溝渠確實有紙漿殘留,目前已無廢水排放情形。環保局表示,該造紙工廠因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0條,將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業者因未有水汙貯留許可,將命其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