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 高於公告地價3.7倍

▲都發局表示以大林蒲農地為例,市價遠高於公告地價3.7倍。(圖/高市都發局提供)
▲都發局表示以大林蒲農地為例,市價遠高於公告地價3.7倍。(圖/高市都發局提供)

高市府今(5)日公開「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面對民眾反映拆遷補償還有區別,以及與當時紅毛港遷村居民安置費及空污補等顯有差異,高市府嚴正澄清,並強調市長陳其邁為了大林蒲鄉親下最大決心,且已向中央爭取最優惠方案。

▲地政局表示大林蒲遷村專案是從優以「市價」加4成辦理價購。(圖/高市都發局提供)

都發局說明,昔日紅毛港遷村,有近七成土地都是公有地,居民大多只有房屋產權,且當時政府禁建,徵收補償相關法令尚不健全,延宕近40年才遷村。如今大林蒲遷村是在普查高達九成居民願意遷村的情況下,由市府向中央爭取最有利的遷村條件,其中私有住商土地不計較兩地地價差異,一坪換一坪,私有非住商區土地則是以查估「市價」加四成補償,是創全國先例的優惠補償。有人以此次是「公告地價加四成」,是錯誤的訊息。以大林蒲農地為例,市價遠高於公告地價3.7倍!

地政局表示,過去土地徵收補償係以土地公告現值加成之價額辦理徵收,自101年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後,迄今均是以市價辦理土地徵收,而大林蒲遷村專案非住商用地,包括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用地及非都土地,均是從優以「市價」加4成辦理價購,即是比現行徵收制度多加4成價額進行價購。

▲高市府強調市長陳其邁為了大林蒲鄉親下最大決心,已向中央爭取最優惠方案。(圖/高市都發局提供)

農業局指出,農地的徵收,往例都是以市價查估後進行徵收或協議價購,本次大林蒲專案,由陳其邁市長向中央極力爭取後,以市價加4成來向農民價購農地,是最優惠也照顧農民。且大林蒲計畫範圍,農民的農地被徵收後,經估算,原來約有58位農友農保資格可能受影響,但市府將透過專案協助,讓農友維持農保資格。此外,針對地上農作物,除了法定的徵收補償金外,市府額外專案,針對持有農業區與保護區農地的農友,發給每公頃18萬元的「農作物收入損失」補償金,以照顧農民。

有關拆遷獎勵金部分,是在拆遷補償金之外,額外提出的獎勵,主要是尊重住戶的意願可選擇自行拆遷,並給予獎勵金,如無意願,則由市府統一拆遷,這是尊重民眾意願並非分化。

高市府強調,今日公開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仍是草案階段,後續市府會與在當地召開說明會,並由陳其邁市長親自出席與民眾面對面說明,詳細解說並傾聽民意,民眾有任何意見或問題都可以提出討論,市府也會真誠溝通說明。遷村千頭萬緒,需要大家有共識齊心努力,才能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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