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地方法院判禁止同婚不違憲 日本同志族群怒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0日專電)日本有同性伴侶認為日本法律禁止同性婚姻屬違憲,告上法院。大阪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禁止同婚不違憲。有同志族群對此感到氣憤,盼高等法院做裁決。

但判決言及什麼樣的制度才適切要依社會狀況而定,將來禁止同婚有可能違憲。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住在京都府、香川縣等地的男性與女性共3對伴侶認為,民法、戶籍法不承認同婚違憲,要求國家賠償,一狀告上大阪地方法院。大阪地方法院審理此案,今天做出判決,認為禁止同婚不違憲,駁回告訴。

審判長土井文美表示,日本憲法第24條規定婚姻的自由是想定男女之間的結婚,不包含同性之間的結婚。因此,法律的規定未違憲。

土井文美指出,從規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憲法第14條來看,異性婚姻是社會基於保護男女生兒育女關係目的,行之已久固定的制度;但同性間的關係性應如何予以保護,還在議論的過程中。

不過,判決指出,婚姻是基於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志同意締結的,要與誰結婚的選擇是依個人的意思,並未禁止同性戀者建立準婚姻的制度。同性之間,不僅是繼承或財產分與等經濟上的利益,作為伴侶受到公認的人格上的利益是被承認的。

判決指出,究竟是什麼樣的制度才適切,應考量到國家的傳統、國民感情、每個時代的夫妻、親子關係等,以民主的方式決定。依今後的社會狀況的變化,若不採取允許同婚的立法措施,將來很可能違憲。

對於大阪地方法院今天的判決,日本法務省表示,此判決承認了有關婚姻的民法規定並無違憲。

日本全國5處有同樣的集體訴訟當中,去年3月北海道札幌地方法院最初的判決是禁止同婚屬違憲。

札幌地方法院的判決指出,對於異性伴侶,國家提供給予利用婚姻制度的機會;但對於同性伴侶,就連婚姻所帶來法律上利益的一部分都無法接受,這是欠缺合理根據的歧視,屬違憲。

報導說,住在京都市的原告坂田麻智與坂田泰勒莎表示,訴求就是爭取身為夫妻理所當然的權利。

對於今天大阪地方法院的判決,坂田麻智表示,感到非常氣憤,覺得遺憾至極。在同樣婚姻制度的框架中,應該把同婚列入。將來還要持續在高等法院提出訴求。

坂田麻智與坂田泰勒莎13年前開始在京都同居,7年前在泰勒莎的故鄉美國俄勒岡州(State of Oregon)舉辦婚禮。(編輯:馮昭)11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