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反避稅 績效三級跳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大陸稅務機關在2012年實施的反避稅措施,執行績效驚人,獲得346億人民幣稅收(新台幣1,685億元),中國會計師池澄認為,大陸稅務機關在移轉訂價(TP)調查的胃口越來越大。 這位KPMG全球移轉訂價服務中國及香港主管合夥人池澄說,2012年高達800多家在大陸投資設廠的跨國企業,「自行調整」移轉訂價,以滿足稅務機關的關注,而被通知接受稅務調查的企業,平均每家補繳稅額約人民幣2,620萬元,震撼企業各界。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的反避稅措施,分為管理、服務及調查等三個環節,近3年績效成長迅速,從2010年的103億人民幣,成長至2012年的346億。 移轉訂價的第一個環節「管理」,是大陸反避稅政策中最核心工作。池澄指出,稅局以事前管理方式,透過加強關聯企業申報和同期資料審查,在企業願意「自行調整」移轉訂價下,稅局可快速與企業達成稅務爭議的解決,創造雙贏。 外商在大陸投資,如果其來源國沒有與中國簽訂相關租稅協定,須自行承擔潛在的雙重課稅。 所謂的服務環節,主要是來自企業與稅局簽署預先訂價協議(APA),或者簽署相互預先訂價協議(MAP)的結果。 第三個環節是調查,這是企業最不願意碰到的情況。 池澄說,從立案到結案,調查的案件都須經稅務總局批核,從地方到中央公文書往返本身就要耗費相當時日,對企業而言,承受的壓力很大;加上被列入調查案件可能成為「指標性」案件,一般都會從嚴處理,對企業相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