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 法扶會提供被害人專案扶助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台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造成多人死傷,法律扶助基金會今天宣布成立「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被害人扶助專案」,被害民眾及家屬無須審查資力,即可獲得法律扶助,處理民、刑事訴訟。

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范光群、執行長周漢威、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邢泰釗、全國律師聯合會副理事長許雅芬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專案扶助太魯閣號事故被害人及家屬。記者會前在場來賓及媒體為罹難者默哀。

范光群指出,法律扶助法第5條第4項第6款明定,重大公益、社會矚目、重大繁雜或其他相類事件,經基金會決議者,屬法律扶助法所稱「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為法律扶助範圍,這次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死傷逾200人,被害人來自全台,屬重大公益、社會矚目案件。

他表示,這次車禍的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可能涉及民事損害賠償、國家賠償、刑事過失傷害、過失致人於死及假扣押等法律程序。經董事會決議符合法扶法規定,同意成立「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被害人扶助專案」。

邢泰釗指出,犯保協會去年與法扶會建立了單一窗口的合作模式,提供犯罪被害人適切的法律扶助,也陪伴並支持犯罪被害人走過訴訟歷程。兩會這次也將進行資源整合,由法扶會提供專案法律協助,犯保協會則提供被害人陪伴、急難救助、關懷服務、諮商輔導等保護服務。

許雅芬表示,不論是犯罪的嫌疑人、刑事案件的被告或被害人都需要律師協助。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被害人除了賠償外,也將面臨後續保險理賠、繼承、債務等相關的法律問題,尤其,本事故被害人眾多且散居全台灣各地,全律會特別呼籲各地的律師共同參與公益事務,維護事故中相關人員應有的法律權益。

周漢威指出,這次事故的罹難者家屬及傷者,不論其資力狀況,法扶會將組成專案律師團辦理後續的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假扣押程序,並提供被害人律師協助及假扣押所需的保證書,但若產生訴訟費用(法院裁判費、執行費等費用)則需由被害人負擔,若被害人無力負擔時,可依法扶會規定申請墊付。

他說,本事故的罹難者家屬及傷者,可到法扶會官方網站下載「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被害人扶助專案」專用申請書。申請書填載完成後,並備妥身分證影本、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籍名簿影本後,郵寄、傳真寄到花蓮分會,或以email方式,將申請書及所需文件電子檔寄到收案專用信箱4128518@laf.org.tw。

法扶會指出,花蓮分會也提供現場法律諮詢服務,現場由律師與被害人間進行面對面法律諮詢,受害者及家屬可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撥打分會電話:03-822-2128接洽或加入花蓮分會LINE:@536dlnmx。

另外,法扶會電話法律諮詢中心今天起提供電話法諮服務,讓花蓮地區以外之被害人及家屬利用,可市話直撥412-8518轉2,手機撥打02-412-8518轉2。(編輯:張銘坤)11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