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出軌 懲處最高只到台鐵副局長

4月2日清明連假首日,台鐵發生「太魯閣號」出軌重大事故。(本報資料照片)
4月2日清明連假首日,台鐵發生「太魯閣號」出軌重大事故。(本報資料照片)

4月2日清明連假首日,台鐵發生「太魯閣號」出軌重大事故,釀成49死、逾200傷。交通部18日晚公布調查報告,直指「施工計畫與各項文件審核與核定疏漏」、「主辦單位督導工程不周」、「工地人員管理疏漏」、「工地人員缺乏行車安全教育訓練」、「工地防護不周全」等五大缺失,懲處名單則與先前所提相同,負責層級最高只到台鐵副局長朱來順,記過一次。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行政調查報告已於5月21日完成,交通部原考量在運安會8月完成事故調查報告再公布,「但為回應外界期待,故於本日公布調查報告。」

至於為何最高懲處層級只到台鐵局副局長,王國材說,因當時台鐵局長由交通部次長祁文中代理3個月,若運安會8月有新的調查事證出來,會再檢討懲處名單。

這份調查報告共29頁,交通部表示,除已責成台鐵局檢討相關人員疏失責任外,並由台鐵局加強檢討改進,包括強化工地安全管理,由台鐵局負起工地安全管理責任並加重廠商罰則;台鐵204件臨軌工程全面停工檢視,加強施工安全計畫等12項安全檢查項目;全面檢視並施作邊坡防護工程防止異物入侵,正辦理鐵路沿線25處邊坡2告警系統細部設計審查作業;成立北中南東地區協調中心,整合區內運、工、機、電各單位,強化橫向聯繫,縮短決策時間。

此外,宜蘭線福隆-石城段、花東線清水段、花東線鹿野-山里段及縱貫線新豐南等4處臨軌高風險邊坡工程,已完成施作鋼軌樁,防止異物入侵軌道;台鐵局長每日召開營運安全技術會報,檢討前一日發生事故、事件並研析發生原因及因應對策,落實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