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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多工作51天 才與男性同酬勞

台北市 / 羅立芸 黃昭盛 報導

男女平等,有反映在薪資上嗎?勞動部把今年2月20日,訂為兩性同酬日,也就是到這一天,去年整年的總薪資,男女才相同,但女性已經比男性整整多工作了51天!雖然說,比起10年前,已經減少了12天,代表兩性薪資差距明顯縮小,但還是有改善空間。所以,年後如果想轉職的朋友,可得好好考慮新工作的待遇,專家建議,除非有其他額外福利,不然新工作最好加薪至少10%、再跳槽!

新年新希望,新工作有好「薪」情,民眾朱小姐說:「(加薪)5000元可以吧。」民眾說:「(加薪)5%有點少,(理想的話)愈多愈好啊。」到底該加多少,年後跳槽才划算,專家這樣看,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說:「中小型企業我是建議說,你如果從原來的工作換到另外一個工作,可能還是以(加薪)10%的狀況為主啦。」

專家認為,轉職後特休歸零,適應新環境也要成本,加上明年年終會按比例扣除,除非有額外福利,否則加薪10%轉職比較划得來,不過根據主計總處資料,去年台灣女性平均時薪新台幣296元,跟男性平均時薪344元,有14%的薪資差距,而今年勞動部把「兩性同酬日」,訂在2月20日,也正是因為根據公式計算,女性必須比男性多工作51天,也就是到今年2月20日,去年一整年的總薪資,才跟男性一樣,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說:「二度就業婦女比例比較高的情況下,勢必因為6到7年的空窗期職場空窗期,無法回到原來的工作跟原來的薪資。」

雖然近10年來,女性需要增加工作天數,從63天減少至51天,代表兩性薪資差距縮小,但什麼時候才能達到,薪資上的兩性平等,恐怕還要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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