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APP 品牌廠必爭之地

工商時報【本報訊】 觀察目前全球主要領導品牌所推出的智慧電視如Samsung、LG、Sony、Panasonic等,若以美國為例,截至去年以Samsung之電視應用程式(TV Apps)數量最高約1,000個,其次是LG約有700個。 由各家品牌業者在應用程式分類的數量來說,Samsung以Game(遊戲)、Lifestyle(生活)兩項分類擁有較高數量,LG以Education(教育)、Entertainment(娛樂)為數量最多的應用分類,Sony(Google TV統計)則以LifeStyle(生活)、Video(影音)為數量最多的應用分類,而Panasonic則是Game(遊戲)、Video & Movie(影音電影)最多。整體來說,「遊戲」是各家大廠積極經營的應用程式分類項目,且「影音娛樂」類也是基本重視的市場。 至於從使用的熱門程度分析,Samsung以影音類為主,包含Youtube、Youtube on TV、Hulu Plus,其次為生活類可線上聽音樂的Pandora、以及社交網站Facebook。LG熱門度排名以娛樂、遊戲為主,遊戲屬於簡易遊戲類型,如照片拼圖遊戲、飛鏢、滑雪等搭配體感互動。Panasonic則與Samsung相似,皆以影音類為首,最熱門類別為影音與電影類,包含Netflix、Youtube、Amazon Video、Hulu Plus等知名的影音串流媒體平台,可聆聽線上音樂的Pandora也排名第3。 「習慣使用的內容」形成當地市場觀眾採用智慧電視的重要條件,對於智慧電視的服務開展來說,不僅可以為消費者帶入海量的網路內容外,更重要的是當地受歡迎、且具有一定用戶量的內容平台。而跨出這個基本進入當地市場的門檻後,最後比較的是有何差異化的應用服務推出,並形成消費者對此品牌的黏著性。 展望智慧電視應用服務發展,目前全球主要領導品牌於智慧電視上的應用服務熱門度可見聚焦於遊戲、影音娛樂類別,大多仍維持現在消費者原本已使用的功能,但不需額外購買外接的裝置、同時又可快速的更新應用服務內容。此外,熱門度的排名中,以影音內容居首位,其次是遊戲、社交等應用,線上的影音內容可讓消費者不必受限於電視的播放時間觀賞、而社交則是可以帶給消費者虛擬世界的分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