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股族申報綜所稅 專家獻策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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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存股族愈來愈多,針對股利如何申報所得稅,會計師表示,股利所得依法可採「28%分開計稅」或「計入所得總額合併計稅」,原則上高所得者(特別是稅率超過30%)宜採分開計稅,小資族選合併計算可能較有利。

勤業眾信指出,2018年開始,存股族申報個人綜所稅可採股利分開計稅或合併申報二擇一。「合併計稅」指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一起計稅,以股利所得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且同一申報戶須合併加總,以8萬元為可扣減上限。

「分開計稅」則是股利所得跟綜合所得分開計稅,但沒有股利抵減率,一律採單一稅率28%計算。

勤業眾信表示,就大原則來說,綜合所得稅率落在5%~20%者,股利所得採用合併申報較合適;若是本身綜合所得稅率30%以上的高所得存股族,則建議選擇單一稅率28%分離課稅。

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也認為,若為小資上班族,綜合所得稅率5%~30%,大致建議採取合併計算股利所得稅,但建議民眾仍要實際計算後,才知道哪種方式最能省荷包。

楊建華表示,小資族透過存股領股息,除了可望放大收入,還可有感減稅,例如納稅義務人適用的綜所稅率若為5%,可利用股利合計金額8.5%計算可抵減稅額,申報時創造3.5個百分點的節稅空間。

至於企業主及高股利所得人士,KPMG執業會計師洪銘鴻指出,要注意股利所得一旦選擇分開計稅,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股利所得即非計入綜合所得稅總額,因此如果大股東主要所得以股利所得為主,可能可列舉扣除捐贈的上限金額大幅縮水。

例如高董每年綜合所得總額3,000萬元,其中包含股利所得總額2,800萬元,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累進課稅時,高董每年都會捐贈財團法人(基金會)合計600萬元,捐贈列舉扣除上限剛好是600萬元(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節稅效益則為240萬元(600萬元X適用稅率40%)。

在股利所得分開計稅下,高董全年所得總額同樣是3,000萬元,分配股利2,800萬、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則綜合所得總額僅有200萬元,捐贈財團法人的列舉扣除上限僅40萬元(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節稅效益只有4.8萬元 (40萬元X適用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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