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製槍案塵埃落定 高院:法院無審判權諭知不受理

 

(取自孫安佐instagram)
(取自孫安佐instagram)

【民眾網編輯簡碧儀/綜合報導】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涉嫌於民國107年1月在美國網購製槍未遂,並向同學聲稱持槍朝學校射擊遭拘捕,在美國服刑238天遣返,並於107年12月11日入境台灣。一審以無審判權為由判決公訴不受理,檢方上訴,二審法院6月中旬,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公訴不受理判決。高檢署今天證實未提上訴,全案已確定。

高院指出,孫安佐所犯未經許可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手槍未遂犯行,因為歷審法院合議庭都認定,美國並沒有對他論處聯邦製槍罪,由於犯罪地不罰,台灣也就沒有審判權。依刑法規定法院無審判權,應諭知不受理,因此駁回檢察官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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