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貸最高可加貸生活費4萬

記者洪子揚/綜合報導

為協助學生安心就學,教育部國教署昨日表示,依修正後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放寬申貸生活費條件;學生只要提出受疫情影響家庭月收入相關證明文件,即可貸款生活費,額度比照低收入戶學生,1學期最高4萬元。考量各界經濟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更劇,教育部再次提醒學生,可利用就學貸款,協助減輕就學壓力。

國教署說,就學貸款除可加貸生活費,另為減輕貸款人的還款負擔,教育部並配合中央銀行於109年3月調降利息,宣布自109年3月25日起降息至0.9%,且償還就學貸款的貸款人也可使用「寬限期、只繳息期、緩繳期、延長還款期限」等各項緩繳措施。

各項緩繳措施部分,寬限期允許貸款學生畢業或退伍後滿1年開始還款;只繳息期,可申請緩繳本金,每次申請至少1年,共可申請8次;緩繳期由原月均所得未達3.5萬,放寬至4萬元所得為低所得者,及低收、中低收入戶,可申請緩繳本金且免息,每次申請1年,加倍申請次數,共可申請8次;延長還款期限則同意一般借款人可專案申請延長1.5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可延長2倍。各項緩繳措施,可依自身需求搭配使用,讓貸款人可妥善管理工作與生活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