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查獲兩起現金買票案

宜蘭查賄專案小組再查獲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樁腳以每戶三千元代價向選民買票,搜索時當場查扣四十多萬元現金。(記者林坤瑋翻攝)
宜蘭查賄專案小組再查獲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樁腳以每戶三千元代價向選民買票,搜索時當場查扣四十多萬元現金。(記者林坤瑋翻攝)

頭城一樁腳收押禁見 壯圍鄉代候選人及樁腳交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與警方、調查站積極查賄,再次破獲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樁腳以每戶三千元代價向選民買票,搜索時當場查扣四十多萬元現金,並拘提鄭蕭姓樁腳並通知選民到案,鄭蕭姓樁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二十日由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另外查賄專案小組也在壯圍鄉查獲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藍姓樁腳以每票一千元買票,訊後諭令二十萬元及十萬元交保候傳。

宜蘭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出,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鄭蕭姓樁腳,為使某鎮長候選人順利當選,在頭城鎮更新里一帶,按照每戶交付現金三千元向選民現金買票。檢警調查賄專案小組十八日下午持搜索票至該樁腳住處搜索,當場查扣現金四十萬六千八百元,並拘提鄭蕭姓樁腳到案,另接續通知涉案十位選民到案。

檢察官十九日晚間複訊鄭蕭姓樁腳,認為涉犯選舉罷免法的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廿日上午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選民交出賄選現金訊畢請回。

此外專案小組也查獲壯圍鄉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指示藍姓樁腳涉嫌以每票一千元向選民現金買票,專案小組先通知選民到案釐清後,於十九日持搜索票前往張姓候選人及樁腳住處搜索並拘提二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張姓候選人及樁腳涉犯選舉罷免法的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令二十萬元、十萬元交保候傳;到案選民交出已收受現金六千元,檢察官訊畢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