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判賠百萬 王雪峰:捐公益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推動家暴法、卻身受家暴之害的前立委王雪峰,不堪丈夫王作良婚後屢對她施暴,訴請賠償精神慰撫金。一審判王作良要賠償200萬元,高院昨判決王作良必須對自己的家暴,造成王雪峰身體與精神所受壓力和苦痛,賠償100萬元確定。 王雪峰到庭聆判,表示法官損害賠償金判太少了,但她仍會將賠償金額全部捐做公益,未來也將與王作良離婚;王作良的委任律師黃國城則堅稱,王作良沒有對王雪峰家暴,不服判決結果。 當年曾參與家暴法起草,有政壇漂亮寶貝之稱的王雪峰,婚後淡出政壇,幾年前卻傳出被丈夫王作良家暴,引起各界關注。 王雪峰指控王作良在98年10月29日動手毆打她,造成她受到極大痛苦、身心俱疲,因此檢具驗傷單,訴請王作良給付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不過,王作良矢口否認家暴,並辯稱受暴力侵害全都是王雪峰自己虛構,非事實。 高院酌以醫院證明、員警證詞,認定王雪峰確受王作良施加毆打的家暴行為;法官審酌王雪峰原任多屆立委,又有高學歷和高知名度,王作良偶遇婚姻間的齟齬細故,不思理性溝通,率爾施加肢體暴力,對王雪峰造成不小的心理創傷,判決給付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