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陪同隔離」2條件可賠! 金管會:未成年小孩確診、有通知書

本土確診大爆發,衍生防疫保單之亂!有家長反映,年幼的小朋友在學校確診,自己陪同在家隔離照顧,想申請理賠,卻遭保險公司創造新名詞,將「陪同隔離」拒於門外,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為此痛批金管會,跟保險業者一起耍賴,金管會今(14)天解釋,如果是陪確診未成年子女隔離,且拿到衛生主管機關開立的隔離通知單就可以賠;但如果是小孩同學確診而被隔離,那家長自願陪同一起隔離,就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金管會指出,有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在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其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

又未成年子女之同學確診,該未成年子女依規定受隔離處置時,其父母僅是基於生活上共同照顧之需求,經主管機關彈性准予隔離期間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一人一室之限制,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Q&A:Q54. 「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相關措施問答輯」之Q9可資參照,以該隔離處置並非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定,與確診病人接觸之隔離處置,保險公司依契約約定尚難予以理賠。

金管會已請產壽險公會儘速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並就民眾較廣泛發生之防疫保險疑義之實務問題,作通案性的說明。另就個案爭議部分,已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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