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認賠賣陸銀2】避免台商赴中投資陷無底洞 金管會一紙公文助富邦解套

金管會函令保險公司投資中國上市公司股票,不宜負有增資義務。
金管會函令保險公司投資中國上市公司股票,不宜負有增資義務。

「哈爾濱銀行不良放款的黑洞不知道有多深,簡直就像一張空白支票,當然不能承諾補充資本。金管會函令保險公司投資中國上市公司股票,不宜負有增資義務,等於是幫了富邦。」一位壽險同業說。

富邦金控旗下的富邦人壽正尋求買家吃下手中哈爾濱銀行持股,並透過投資銀行探詢可能的鉅額交易對象。本刊調查,處於虧損狀態的哈爾濱銀行,日前被中國官方要求增資,持有超過5%股權的富邦人壽,也獲通知參與,卻因金管會曾發文要求壽險海外投資不應負增資義務,為避踩兩岸投資法令地雷,富邦只好出脫。對此,富邦金控坦承確有此事,表示一切依法行事。

本刊向富邦金求證此事,富邦金坦承確實有受到中國主管機關要求增資哈爾濱銀行一事,依據中國《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持有銀行股權5%以上的主要股東,應當根據監管規定,承諾在必要時拿錢幫銀行增資。

不過,金管會的新規定也讓富邦人壽難以參與這次增資。「依據金管會在2018年8月的函文明定,保險業從事大陸地區證券集中市場之股票交易,為兼顧保險業股票投資的安全性、變現性以及流動性的規範,從事外國證券集中市場或店頭市場國外股票交易,不宜負有增資義務之限制。」富邦發言體系表示。

「哈爾濱銀行不良放款的黑洞不知道有多深,簡直就像一張空白支票,當然不能承諾補充資本。金管會函令保險公司投資中國上市公司股票,不宜負有增資義務,等於是幫了富邦。」一位壽險同業說。

對於富邦人壽目前陷入的困境,金管會主任祕書蔡福隆對本刊表示,富邦人壽是在2014年投資哈爾濱銀行,中國則是在2018年修改規定。在中國修改《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後,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來函問金管會的態度,金管會當時給常在和壽險公會的回覆是:「保險業從事大陸地區證券集中市場的股票,不宜負有增資義務,富邦金要遵守規定,因此沒有出具增資承諾,而且也陸續出脫哈爾濱銀行持股。」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週刊報導
【富邦認賠賣陸銀3】80多億投資賠到脫褲 富邦尋大買家急甩哈爾濱銀行
【富邦認賠賣陸銀】避踩兩岸投資法令雷區 富邦認賠出脫哈爾濱銀行
【富邦認賠賣陸銀1】兩岸金融投資先後修法 富邦陷順姑意逆嫂意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