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之間……

工商時報【本報訊】 房價飆漲,引發眾怒;稅制不公,積成民怨。這幾年,臺灣,尤其是北部地區的民眾居住痛苦指數不斷攀高,想要買棟房子,平均須花費超過15年的所得。市井小民,難堪負荷,只得望屋興嘆。但另一方面,社會上卻同時看到許多富商巨賈,動輒耗資億元競購豪宅,過著一擲千金的奢華生活。兩相對照,更增民間不平之氣,亟盼政府推動稅制改革,扼止歪風蔓延。時值總統大選,朝野兩黨都不約而同對此問題的解決提出了相關的政策主張,供選民檢視與選擇,此不啻是一個絕佳的改革契機。 民進黨在「十年政綱─住宅篇」中,強調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現代化的不動產稅制,主要內容包括,(一)推動不動產交易實價登記制度,做為不動產稅制合理化的基礎;(二)改革不動產估價程序,讓不動產稅之課稅價格逐漸反映市場實際價格;(三)在實際交易價格資料庫逐漸完備後,將推動土地及房屋交易所得合一;(四)在實價登記資料尚未完備前,先對短期交易或單一總價超過一定標準者,建立參考實際交易價格的課稅制度,以及(五)稅基與稅率同步調整,以不增加自用者的負擔為原則。一般而言,民進黨所提的這些主張,大致符合長久以來財稅學者們對我國不動產稅制的改革想法。但是,站在選舉的利害考量,其中還是暗自加上了些許「條件式」的論述,以防未來萬一跳票時脫身之用。 國民黨對此一議題的態度,則相對保守與被動許多。一開始,財政部還試圖為現行稅制「護航」,指其已然發揮「某種程度」的實價課稅功能,但其實國民黨決策高層早已感受到來自在野黨的壓力,從而乃被迫調整其政策立場。立法院上個會期討論「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時,國民黨對實價登錄制度的建制仍抱持著模稜兩可的態度,藉口保障個人隱私,杯葛法案的通過。如今由於在野黨的刺激與挑戰,國民黨考量民意趨向,不得不予以正面回應,轉而贊同實價登錄制度,不但馬總統親自出面宣示支持,行政院更於日前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與「地政士法修正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同時並將其列為本會期優先審查法案,希望在這項議題上能為選舉扳回一城。 然而,平心而論,國民黨對不動產稅制改革的態度仍然不夠進步與積極,甚至還有「為德不卒」的遺憾。首先,雖然在法律上要求不動產交易權利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未來應在買賣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之實際交易價格,但在資訊提供查詢方面,卻只是以「去識別化」區段公告的方式為之。如此做法,不但削弱了價格資訊公開透明的實施成效,更抹煞了登錄制度建立的初衷美意。其次,國民黨直到目前為止,仍企圖將「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二者的關係分割,不願意明確表示實價登錄的重要意義與價值即在於促進實價課稅制度的體現。內政部長江宜樺更聲稱,「現階段不動產實價登錄,不涉及賦稅制度的改變」,換言之,不動產課稅一切照舊。這種說法固有其紓解與平衡立法過程各方壓力的考量,但國民黨最起碼應該公開表態,實價登錄制度的建立,不但是為了價格資訊透明化而已,更是為了奠定不動產實價課稅的改革基礎。身為執政黨,當然有責任在稅制改革的方向上,讓民眾有更清晰的期盼與願景。即使就選舉的因素而言,不動產交易所得依實價課稅並走向兩稅(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合一,也是全民對提升不動產課稅公平性的共同期待,國民黨不應在這點上輸給民進黨。 在不動產稅制的實際改革過程中,從「實價登錄」至「實價課稅」,的確仍存在著許多錯綜複雜的難題須要克服與解決,無法一步到位。但這並不表示此二者之間,除了等待,便完全沒有其他選擇方案可資運用。反之,如果做法選擇得宜,甚至還可以促使「實價課稅」改革的提早實現。舉例而言,由於現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奢侈稅),係針對2年以內超過一戶以上自用住宅之房地產交易課稅,且以實價交易價格為稅基,此乃表示財稅單位,即使在還沒有「實價登錄」制度之前,亦有辦法查核或掌控該項房地交易的實際價格。此稅的實施既然是馬政府為打擊房地產不當炒作與抑制價格不合理飆漲的特殊手段,國民黨就應該擅於利用此一基礎與優勢,乘勝追擊,為真正提升不動產實價課稅的功能與效果,緊接著立即宣示,針對2年或1年以下之房地交易實施兩稅合一的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 如此,不但可以提早落實不動產實價課稅的改革口號,展現執政黨的決心,更可以把短期不動產交易案例當成小規模的稅改實驗,從實際操作中累積未來全面實施兩稅合一的經驗,以利循序漸進地完成最終目標。更重要的意義是,藉此打破我國長久以來房屋與土地分開課稅的迷思與枷鎖,開創嶄新的稅改格局。就此而言,只有執政的國民黨有此機會與資源,在野的民進黨則只能徒呼負負。政策得失之間,如何把握與決定,端看國民黨的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