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換照製造不公平 中天新聞:NCC勿違法濫權開惡例

審換照製造不公平 中天新聞:NCC勿違法濫權開惡例。(圖/本報資料照)
審換照製造不公平 中天新聞:NCC勿違法濫權開惡例。(圖/本報資料照)

針對NCC今(11)日委員會更改審換照評分細項標準,製造不公平審換照條件,中天新聞強烈呼籲NCC勿違法濫權開惡例,陷蔡政府於不義!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換照程序進行中才公佈評分標準不利中天,不能適用於中天新聞此次換照。

NCC今(11)日公佈衛星頻道換照審查評分表,聲稱該評分表行之有年,並將套用在本次中天新聞換照審查上,中天新聞質疑NCC最新公布的評分表,針對未來營運計劃的評分配比,明顯違背NCC自己所發佈的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3項後段準用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4:2:2:1:1」之規定,一句行之有年,礙難取信大眾;更爭議的是,佔40分權重的"過去營運計劃執行報告",NCC疑擅自提高”內部控管機制與自律組織運作執行情形”評分佔比達50%為20分,顯然為中天量身定做,也等於是考試交卷後才來更改考題配分!

中天新聞呼籲,若NCC主張過往關於評鑑分數的各項比例與今日公布之評分表相同,即應立刻公布中天新聞執照期間前三年之評鑑與各家電視新聞台的評鑑分數,以證其說。NCC臨時改變審換照評分標準,試圖改變審照制度的公平規則,仍盼NCC勿違反法令,創下台灣監理機關違法的惡例。

中天新聞特別整理出NCC涉違法事證如下:11日所公布之評分表,關於未來6年營運計畫60分部分,違背NCC自己所發布的「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3項後段」之規定,其準用「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評分項目分別為:1.頻道定位與內容規劃40分;2.內部控管機制與內容編審制度20分;3.財務規劃與收費基準20分;4.公司組織與人員訓練10分;5.客服部門編制與意見處理10分,基準佔比為「4:2:2:1:1」,若以總分60分換算後,分數應為「24分,12分,12分,6分,6分」,然今日NCC所公布之評分表,不僅評分項目之文字表達與換照審查辦法及申設審查辦法的文字表達不同,分數佔比分別為「25分,15分,10分,5分,5分」,明顯違背「換照審查辦法」準用「申設審查辦法」之規定,已屬違背法令之行為而為無效。

NCC破天荒公佈換照審查評分標準,宣稱只為法制化,非針對特定電視台,中天新聞予以駁斥並指出第二個涉違法事證。過去2年半的營運計畫執行報告佔換照審查40分,分數配比也違背NCC自己所發布的「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3項前段」、「評鑑審查辦法第9條」及「諮詢審議規則第6條第2款」規定,比例適用「4:2:2:1:1」,應為「16分,8分,8分,4分,4分」。NCC 11日公布的評分表卻為「8分,20分,4分,4分,4分」,其中擅自提高「內部控管機制及內容編審制度」為20分,佔比達50%,顯然是為了中天新聞量身定做,且已違背相關辦法之規範意旨及過往NCC評分比例之行政慣例,亦屬違背法令之無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