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輔學校將加派師生董事 擬由校務會議代表選出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3日電)私校退場條例公告後,「專案輔導學校」將被主管機關加派師生董事。教育部近期擬定子法,研議師生董事由校務會議代表選出,但私校工會則主張「普選」。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5月公告實施,第12條規定,為強化專案輔導學校治理,主管機關應加派教職員、學生、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董事,另再派一名學者專家擔任監察人。

教育部近期預告「學校法人主管機關加派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草案,其中第4條明訂,師生董事由學校將校務會議代表組成名單,送主管機關選任適當人選,並會列候補人選,最後由私校退場審議會通過並派任。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日前接受中央社採訪表示,師生董事為公益性質,進入董事會扮演「吹哨者」的角色,須具備一定的代表性,且要跟學校原本的經營團隊無關係。

柯今尉表示,目前初步規劃,由校務會議代表中推選數個名單並排列優先順序,主管機關從中挑選再送退審會,除非有特別考量,否則多會尊重校務會議列出的順序。

不過,學生出任公益董事,會有畢業的問題,柯今尉表示,會請學校列候補人選,如果學生無法再參與董事會,就會由第2人補上。

對於師生董事名單,私校工會建議應由「普選」方式產生,而非由校務會議代表中挑選。畢竟許多私校的校務會議議事功能不彰,代表性可能不足。

上述辦法仍在草案階段,教育部預計今天下午召開研商會議。柯今尉表示,各界有不同意見,也可能會再調整辦法,預計7月底完成法制程序。(編輯:陳政偉)11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