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小心!老闆從薪資扣6%當勞工退休金

雇主依法應為所屬員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工資6%的退休金,並不能從勞工的薪水扣除。 (本報資料照片)
雇主依法應為所屬員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工資6%的退休金,並不能從勞工的薪水扣除。 (本報資料照片)

有民眾好奇詢問,檢查薪資單時,發現薪資中遭扣除6%的勞工退休金,對此,勞保局表示,這樣是不合法的,雇主依法應為所屬員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工資6%的退休金,並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能從勞工的薪水扣除,如果雇主從您的薪水扣繳,造成工資不完全給付,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處、局)申訴。

依照勞退條例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勞退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基法勞工,包括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外籍人士;但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不適用之。雇主必須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勞工始得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雇主提繳率不得低於6%;個人自願提繳率不得高於6%。

勞保局說,勞基法規定,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皆屬工資,所以應該以全薪申報提繳,不能以底薪或扣除勞工勞健保自付額後實領薪資申報勞工退休金。如工資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雇主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的月提繳工資通知勞保局;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勞保局,其調整自提繳工資調整表寄出的次月1日生效。

勞保局提及,加班費是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屬於工資,應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年終及三節獎金不是經常性給與,所以不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

勞保局提醒,如果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或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