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退稅 最快今年上路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現行規定200元以下不退稅,300元以下不用補稅引發爭議,親民黨總召李桐豪昨(19)日表示,將修法讓小額退稅或補稅款,透過扣繳憑單延至隔年合併計算。賦稅署回應,目前一律退稅與留抵模式都已列入參考,將儘速檢討,若有結論,今年度就會實施。 李桐豪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近來有不少民眾抱怨綜所稅200元、地方稅100元以下不主動退稅,以及稅額300元以下免徵的規定。親民黨深入了解後發現,財政部99年解釋令與101年函文自相矛盾,凸顯政府做事「腦筋不輪轉、手眼不協調」。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5條之1及所得稅法第100條之1,稅款應退或應補者,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請行政院核定免徵、免退貨免予移送強制執行。 財政部據此,在99年9月24日的解釋函令中,規定各項稅款免徵或免退的金額,但又在101年5月18日發函,要求各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若受納稅義務人申請退還稅款者應盡速辦理退還。 他說,財政部今年起又畫蛇添足,擬增設勾選欄,只要民眾勾選小額退稅,金額再小都要退稅給民眾。稅捐稽徵法第25條之1原是考量徵納雙方成本而設,現在朝令夕改,要求民眾自己主動勾選才退稅,反而造成社會的不公平。 而且小額退款成本高,欠稅300元以下又不徵收,也讓國家少了正當財源,可以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因此親民黨將提案修法,不管金額大小,都應一併退稅、補稅,並將小額的退稅或補稅款遞延至隔年合併計算。 與會的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陳慧綺表示,根據100年度所得稅統計資料,300元以下免徵達630餘萬元,而免退金額則為397萬餘元。現行做法提供民眾勾選是否小額退稅,財政部目前正參考美國的一律稅退與新加坡的留抵模式,研擬更符合民眾期待作法,最快今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