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片面中斷FTA、台灣自認仍有效 台商進退兩難

尼加拉瓜去(2021)年12月與台灣斷交後,隨即片面宣布立即終止(Terminate)台尼自由貿易協定(FTA),雖我方認為FTA只是中止(Suspend)、仍應有效,但因尼國不再提供產地證明等官方文件,致使進口業者憂心產品抵台後不適用關稅減免優惠,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今(1月2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應於農曆年前提出對策,勿讓台商權益受損。

我方:台尼FTA仍然有效

尼加拉瓜片面宣布與台灣斷交後,隨即也宣布台灣與尼加拉瓜於2006年簽署的FTA立即失效。不過,外交部今明確指出,FTA協定需由締約方通知對方180天後才會失效,目前未接獲尼國通知,因此我方目前是「中止」、即暫停實施FTA,「但依國際法約,(台尼)FTA還是有效。」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代表進一步解釋,我方立場是「中止」(Suspend),「FTA是持續進行中」。且,尼國透過國內程序片面終止協定,但國內程序並不能夠免除在國際上的義務,因此我方仍會堅持台尼FTA是有效的,目前我方研擬方向是台尼FTA是「暫時停止」,但「仍然有效!」

FTA有效,但無法取得在地國證明,怎麼辦?

雖然我方認為台尼FTA仍有效,但在FTA中明定要享有關稅優惠,必須出具由當地國政府核發的原產地證明。羅致政說明業者當前困境,主要在於尼國已停發官方文件,現在業者僅可取得當地民間出口商提供的產地證明,但是這樣的證件是否足以讓我方政府認定,進口產品是來自尼加拉瓜原產地的物品呢?

對此,經貿相關部會代表在記者會上遲遲無法回應,僅不斷重申「確保業者最大權益」為前提,已經在研擬替代措施。而決定是否放行的關稅署代表則表示,基本上關稅減免有效的前提是FTA有效,經過「公告」後,在緩衝期內,附加其他證明文件,如押保證金、銀行擔保等,只要憑這些擔保,仍會放行。

羅致政提出疑問,財政部還沒確認FTA有效嗎?在政府沒宣布終止前仍有效,為什麼還要公告才算數?點名經濟部、財政部、外交部、經貿辦公室代表後,每人僅不斷重申「會以業者最大權益為優先考量」,卻未能正面回應。最後,在羅致政逼問下,經貿談判辦公室說「法條上仍有效」。

羅致政:限期農曆春節提出對案

羅致政表示,政策立場或原則迄今都沒有答案,難怪業者有挫折感。進口商都是在跟時間賽跑,貨品已經在太平洋上面,政府還找不到其他替代方面。最後,羅致政限期要求農曆年前提出解決方案。

台尼FTA自2008年生效,13年來雙邊貿易總額大幅成長,自2006年簽署FTA時的4744萬美元增加至2021年的1.6億餘美元。依經濟部統計,尼加拉瓜是我國農漁產品主要進口來源國之一,台灣也是尼加拉瓜在亞洲的第一大出口市場。尼加拉瓜出口至台灣的主要產品包含冷凍蝦、牛肉、咖啡蔗糖等產品,其中尼國冷凍蝦更居我第二大進口來源國。

此外,台灣與中美洲5國簽有FTA,分別是巴拿馬、尼加拉瓜、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其中,2017年與巴拿馬斷交、2018年與薩爾瓦多斷交,但目前與兩國的FTA持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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