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市年底起發500元消費券

屏東市公所將發放五百元振興消費券,代理市長程清水(右三)偕同代表會主席蕭國亮(左三)公布十二個攤商兌現站。(記者毛莉攝)
屏東市公所將發放五百元振興消費券,代理市長程清水(右三)偕同代表會主席蕭國亮(左三)公布十二個攤商兌現站。(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十五日宣布,預計明年一月十四日起發放設籍里港鄉的鄉民每人一千元振興經濟消費金,帶給兩萬五千多人小確幸!

里港鄉長徐國銘表示,領取資格為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戶籍遷入里港鄉者;如果新生兒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父母親其中一方為里港人並入籍里港鄉,一樣可以請領振興消費金補助。

徐國銘說,預計明年一月十四、十五、十六日,於各社區活動中心發放,參照重陽敬老金發放地點發放。

里港鄉公所指出,這項福利由鄉民代表會決議通過,鄉公所與代表會攜手合作,創造阿里港的幸福飛揚;預計全鄉將有兩萬五千多人受惠。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市公所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發放每名市民五百元振興消費券;十五日代理市長程清水偕同代表會主席蕭國亮公布十二個攤商現金兌現站。

程清水表示,這次發放的五百元振興消費券,以五張面額一百元的形式推出,希望讓店家攤商看得到、也用得到,講究「好領、好用、好兌現」為目標。

屏東市公所在明年一月十日起,於全市設立十二個兌現站,其中,有六個兌現站設置於市場內,方便屏東市攤商憑券兌換現金,一萬元以下皆可直接兌換現金;一萬元以上採匯款兌領,兌換時要檢視身份、印章及屏東市振興消費券,以確認是否為屏東市的攤商,採取認券不認人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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