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前後任枋寮鄉長收回扣 貪汙起訴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前後任鄉長盧文信、陳亞麟,涉嫌收取工程回扣,盧還分別以30萬、100萬代價出賣清潔隊員職缺牟利,陳還開公務車往返高雄看診、飲宴處理私務,屏東地檢署8日偵結,依貪汙、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盧、陳2人及白手套、廠商共31人。

陳亞麟雖官司纏身,但仍登記參選年底枋寮鄉長選舉,對於遭檢方起訴,他強調尊重司法,還說身在這個位置有許多無奈且常常有苦難言,相信認識他的鄉親都知道他的為人。

起訴書指出,盧文信2014年至2018年任職枋寮鄉長期間,向欲投標的多家廠商索取工程回扣,作為內定承攬特定工程的對價。廠商得標後再依約付工程決標金額7%至15%不等的回扣。若特定工程是由廠商尋求配合的設計監造廠商提出計畫爭取,盧還會向該設計監造廠商索取決標金額10%至15%的回扣。

2016至2017年間,盧文信利用甄選清潔隊正式隊員機會,向有意爭取職缺的王姓、張姓臨時人員分別收取30萬、100萬賄款,作為錄取代價。

2018年底接替擔任枋寮鄉長的陳亞麟,檢調發現他接任後,利用黃姓私人特助、何姓調解委員會主席作白手套,向投標廠商收工程回扣,並勾結黃姓、林姓圍標業者洩漏投標廠商名稱及家數,讓內定廠商得標,廠商再依決標金額4%至8%費用,轉交陳分配報酬。

2019年1月間,有廠商為爭取採購案借牌投標,還邀陳與黃到餐廳用餐,席間廠商請託陳利用職權指定他長期承攬小額工程採購案,陳在黃的居中促成下內定該廠商承攬採購案,每件小額工程收5000至1萬元賄賂。

檢調還查到,2019上半年,陳開公務車往返高雄看診、購物及飲宴等處理私務共7次,且陳為避免公務車私用被發現,還指示陸姓機要祕書要求鄉長司機填寫不實油料費等核銷資料。案經屏檢昨日偵結,依貪汙、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盧、陳、白手套及廠商共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