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蓋光電毀文資 環團籲檢討衝擊

針對石頭營光電開發工程的疑慮,屏縣府再度強調,一切都有依照文資法執行,至於水土保持方面,也有按照規定,並無不法情事。縣府強調,發現碉堡地點至今仍維持現狀,文化資產保護所也邀集專家學者進行文資審議現勘,以釐清碉堡的文資價值。

政府推動淺山山坡地種電,首個大規模案場選在屏東枋寮石頭營,達103公頃,由於當地保有二戰時期重要歷史文化資產,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昨天與在地團體呼籲政府,立即檢視現有案場對生態文資的衝擊,並公開水土保持計畫,重新檢討太陽能開發的區位選擇,讓綠電開發與生態、文資、地方發展共存共榮。

縣府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主任盧俊中說,生利能源公司2017年以枋寮鄉新開村私有土地103公頃申請建置太陽光電案場,去年3月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核准三級坡以下部分區域共計約45公頃,環保署認定免環評,後向縣府申請水土保持計畫,共分3期,期間都依法規畫寬10公尺以上隔離綠帶及滯洪池,採取兼顧綠能開發與生態環境的維護方案。 縣府說,去年9月廠商發現部分露出碉堡地點後,隨即邀集綠辦、文資所等相關單位前往會勘,當即停工並維持現狀至今。而據報的64個二戰遺構,在生利公司103公頃區內有17個二戰遺址,文資所都已掌握點位,並經比對業者的預定裝設太陽能板地點,並未與該17個點位重疊。

文資所主任林洋助表示,有關文資部分,縣府依文資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5條,於去年11月23日邀集文資委員、專家學者及提報人、土地所有權人等利害關係人進行文資審議,而為掌握時程將以分區審查方式,優先辦理鄰近基地範圍點位審查評估,釐清該案場碉堡的文資價值,以及是否列冊。

林洋助說,縣府除用最快速度確認該17個點位是否具文資身分外,一經確認也依文資法規定,要求業者裝設太陽能板時,對於少部分較接近二戰設施的地點,需修正位置拉開距離,施作過程將全程派員嚴格監督,完工後也會全面檢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