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抽驗元宵節應景食品 1件標示不符規定

歡慶春節尾聲,喜迎元宵佳節,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因應國人食用元宵及湯圓之傳統習俗,前往超市、量販店及餐飲店等場所,進行食品稽查並抽驗元宵、湯圓及其餡料等應景產品共計20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及硼砂等項目,檢驗結果1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之產品,衛生局已通知販售業者將其產品下架停止販售,並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衛生局表示,民眾選購元宵、湯圓及其餡料等產品應注意包裝外觀完整性、有效日期及保存條件,冷凍產品應置於攝氏零下18度以下之冷凍櫃,而冷藏產品應置放攝氏7度以下之冷藏櫃販售,以保持產品最佳鮮度及防止品質劣變。若是購買手工搖製的散裝元宵湯圓時,則需留意製作場所的清潔衛生,購入後儘速食用或適度保存,避免細菌及黴菌滋生。

衛生局說,防疫優先,生活如常,在各地走春欣賞燈會之際,呼籲民眾注意勤洗手、保持適當社交距離,於公共場所人潮擁擠及密閉空間務必戴好口罩,衛生局也呼籲餐廳業者入口處提供手部消毒,並建議量體溫,工作人員確實戴好口罩。販賣場所,不提供試吃,不邊走邊吃,共同遵守防疫規定,保護你我及他人,歡欣過元宵。此次抽驗驗結果可上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ptshb.gov.tw/Default.aspx)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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