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點頭電單車合法化 華裔外賣郎歡欣 最遲4月前通過

州長葛謨(Anderew Cuomo)去年底以存在安全隱患為由,否決了州參、眾議會6月投票通過的電單車(e-bikes)和電動滑板車(e-scooters)合法化法案,但他於23日在新財年預算中,宣布電單車、電動滑板車按照時速分為三類制定相關安全標準和規定後的合法化新提案;該提案預計將於下周在參、眾議會再表決,預計最遲將於4月1日預算截止前可通過。眾多以電單車為謀生工具的外賣郎對此表達支持。

葛謨提出州府支持的電單車合法化提案,要求電單車騎行者在16歲以上,車輛要有按鈴和前後車燈,並將電單車分為三類。

一為時速不超過20哩的助力型車輛、二為時速不超過20哩的有節氣門控制的電單車(throttle e-bikes)、三為時速不超過25哩的氣節門電單車;時速為25哩的電單車騎行者須戴頭盔,且車輛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駛;電動滑板車騎者同樣要在16歲以上,18歲以下騎行者要求戴頭盔,電動滑板車時速不能超過15哩,也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駛。

葛謨23日在曼哈頓中城的州長辦公室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他之所以此前否決州參議員拉莫斯(Jessica Ramos)和州眾議員李羅莎(Nily Rozic)提出的法案,是由於法案內缺少對時速和頭盔的要求,「要做就要做對,如果通過的法案不夠好,還要重頭再來一次。」

葛謨說,紐約市需要可替代駕車出行的交通方式,如今街道上車輛數量過多擁擠,費用開支巨大,且對環境造成破壞;如電單車、電動滑板車這類清潔能源交通工具有代替汽車的潛力,但一定要有清晰的法律和規定,保證騎行者和行人的安全。

葛謨表示,地方政府可以州府法案為基礎,根據本地情況進行調整;他還指出,倚仗電單車謀生的外賣郎群體由於此前法律不明晰,經常被罰,之後只要遵守法規,就能平安上路。

美國外賣從業者聯合總會會長陳鍵榕表示,經過多年爭取,電單車合法化終於獲得州長的支持,具有歷史性意義,也希望早日獲得市府的支持;他指出,華裔外賣郎群體中很多人年齡大、送餐距離遠,除了電單車沒有其他選擇,協會也將督促業者遵守法規內容,配戴頭盔,購買保險,保障自身權益的同時也維護他人的安全。

曾從事外賣20年、65歲時因身體吃不消而退休的李錦華說,外賣郎是弱勢群體,通過辛勤勞動討生活,且不只華裔從事外賣工作,其他少數族裔同樣需要使用電單車謀生,電單車合法化對移民社區來說都好消息。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春節後最危險 抗煞專家也逃了「規模SARS十倍起跳」
該不該用現金買房?
感染冠狀病毒 3歲西語裔女童染上另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