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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流入已兌現三倍券 嫌犯稱:撿到的!

三倍券進入倒數消費期,不過在台中卻傳出有人拿已兌付的紙本券,到攤商做消費,而且該三倍券上蓋有「新光銀行台中市西屯分行」戳章,店家事後發現,才驚覺自己遭到詐騙,而警方以車追人,也迅速逮到使用廢券的嫌犯,不過嫌犯供稱,這些廢券是撿到的!

黑色轎車開到店門口,一副鬼鬼祟祟,緊接著檳榔攤員工,走出去詢問,但說不願意收三倍券,轎車上的男子立刻離開,開始尋找下一個受害者。隨後在不遠處將三倍券拿去買檳榔,事後店家才發現,自己可能遭到詐騙。

東勢福隆里里長吳振嘉表示,「他(店家)就是只看到振興券,200元那個它是用摺摺的,就交給店家,他們就走了,走的時候我們里民發現,後面怎麼有台中新光銀行的蓋章。」

就是這張三倍券,背面蓋有「新光銀行台中市西屯分行」戳章,照理來說已兌付的紙本券,應由發券的行庫收回,怎麼還在市場流通?對此,台中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東勢分局土牛所所長陳盈延表示,「依據這個《刑法》的規定,涉嫌人如果行使已經兌現過的消費券振興券的部分,那可能涉及詐欺罪嫌。」

以正常程序來看,民眾拿三倍券到店家買東西,如果店家要兌換現金,必須經過配合交易的分行認證,再到台灣銀行做審核,因此使用過的三倍券,再度流出的機率,微乎其微。

中企處副處長蘇文玲表示,「銀行收了這個券之後,完成兌領動作,銀行會在券背面會蓋上他們銀行兌領章,然後所有券都要封存,那封存的券最後都會送到我們的複點銀行,台灣銀行這邊做保存跟複核的動作,所以這整個每一個環節,都非常嚴謹把關的。」

層層把關,卻有已經回收廢券流出,究竟是銀行端出問題,還是運送的部分有漏洞,現在新光銀行和警方都介入調查,因此新光銀行發聲明回應,強調兌換作業,都依政府相關規定嚴謹辦理,因得知訊息適逢周休假日,查證需要多點時間,將在明天(14日)星期一上班日,責成承辦單位詳加複查,以釐清疑慮。如果是銀行端的責任,事涉擾亂金融秩序罪嫌,最高10年徒刑,還有2億罰金,罪責相當重!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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