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槍進國會 不少新科議員躍躍欲試 議會殿堂槍影幢幢

科羅拉多州保守派新科聯邦眾議員秀蘿倫‧布波特(Lauren Boebert)打算把平日攜帶手槍的習慣帶到華府國會大廈,有意如此的眾議員,還不只她一人,明年元月國會開議後,議會殿堂恐槍影幢幢。

33歲的布波特,平常就配戴著一把奧地利格洛克(Glock)手槍,她已洽詢國會警衛室,依法是否准許議員攜槍進出。她6月初選時,意外擊敗五連霸老將提普頓(Scott Tipton),贏得共和黨提名,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她敢批評提普頓,不夠堅定支持川普。川普讚許她是「永不向國會體制低頭的鬥士。」

她和一名民主黨也是新科的眾議員,最近到國會「新生訓練」時,曾當面問警衛,元月就職後,他們想帶槍上班,國會的規定如何?

警衛室女發言人伊娃‧馬列基(Eva Malecki)不願說明布波特和警衛室溝通的結果,也不願透露目前有幾位議員攜槍上下班。

警衛室書面答覆媒體詢問說,國會管理規定並無明文要求,議員攜槍進出國會須通知警衛部門,有明文規定的是,武器須妥予保管,一切責任「議員自負。」

1967年訂下的國會法規,不禁止議員在自己的辦公室保有槍械,也不禁止議員在國會園區內,攜帶子彈未上膛、包裝妥當的槍械。

根據加州民主黨國會眾議員哈夫曼(Jared Huffman)2018年書函,議員不得攜槍進入會議室和附近地區,在國會園區內,助理得替議員攜帶槍械。這是哈夫曼聽取眾院警衛長歐文(Paul Irving)說明後,寫下的摘要。

當時,哈夫曼希望所有議員都不要攜帶槍械進入國會,但反對聲浪太大,他只好作罷;今後,他也不想再試,因為「抗拒」力量仍很大。他認為1967年的法規已經落伍,且危險。

哈夫曼說,不少議員及其助理「隨時」都在攜槍進出國會,並且放在民眾可以進出的辦公室裡;有些甚至辦公桌上,就放著子彈已經上膛的AK47自動步槍,也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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