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涉密室殺兄改認罪 母淚求二審法官輕判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桃園徐姓男子被控密室殺兄案,一審遭判15年,經上訴,二審今天開庭,徐男一改之前不認罪態度,庭上承認「是我做的」。徐男母親哭著說,已失去一個兒子,求法官能輕判徐男。

全案緣於,桃園去年1月間發生密室殺人案,一名男子與父母返家,因前門鐵捲門遭斷電無法入屋,男子爬窗進屋時卻遭到銳器割斷氣管動脈而喪命;父母遲遲等不到開門,轉請鎖匠開門,發現男子陳屍屋內。檢警查出,本件為男子胞弟犯案,犯後從後門逃離現場;(胞弟)徐男到案否認犯罪。

一審的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胞弟)徐男15 年,徐男不服提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開庭。

徐男在庭上說,「我承認是我做的,但事實不是這樣子」,他當時在屋內睡覺,聽到有人開窗,以為是小偷,就往廚房拿剁刀,坐在二樓樓梯口,等小偷一進來就往小偷身上一刀後,轉身把刀上血跡擦掉,再到浴室洗掉手上血跡,就因肚子很餓,從後門離開去吃飯。當初因為要睡午覺,有把前門鐵捲門斷電。

徐男母親哭著說,已經失去大兒子,小兒子還要關這麼久,請求法官能輕判小兒子,讓其去醫院治療,且判輕一點;昨天有去看守所,發現小兒子沒吃藥了,說話顛顛倒倒;徐男父親則說,他和妻子都老了,希望法官能輕判,讓小兒子早一點能回家。

徐男辯護人庭上表示,徐男本身有思覺失調症,原審的精神鑑定,沒有詢問案發到場的警員,僅以近3年病歷等資料做判斷,有再行精神鑑定或補充鑑定必要,再具狀表示。

法官庭末諭知,再行精神鑑定或補充鑑定不同,辯護人2週內具狀陳報,合議庭評議後做決定。(編輯:張銘坤)11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