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原民購修住宅補助申請

為協助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原住民族委員會「一一二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即日起至一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原住民建購住宅每戶補助二十二萬元,申請原住民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十一萬元,有需求的原住民鄉親,可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辦理申請。

縣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表示,該計畫申請人條件為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或是申請建購、修繕住宅者為房屋所有權人或具原住民身分的配偶,並具下列事實者。

(一)建購住宅:一、建購住宅未逾二年(以政府會計年度起始日往前推算二年),且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但內政部辦理之各項住宅貸款補貼,不在此限。二、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二)修繕住宅:一、自有住宅屋齡超過七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亟待修繕。二、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且近五年內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但獲內政部辦理各項住宅貸款補貼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