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推「無萊豬月子餐」 攜手業者捍衛母嬰飲食安全

明年1月1日起中央開放含萊豬進口,在國人對萊豬影響人體健康尚存疑慮之際, 彰化縣長王惠美重申把關食安的決心,為捍衛縣民的健康,號召轄內所有月子餐製造業者、產後護理之家及月子中心、供應月子餐之外縣市製造業者, 多方聯手共同捍衛坐月子期間產婦及嬰兒飲食健康。

為捍衛母嬰飲食安全,縣府今(21)日號召19家坐月子餐相關業者、供應商,縣長王惠美親自見證,宣示全面供應「無萊豬月子餐」,並頒發無萊豬自主管理標章予19家業者,鼓勵使用「彰化健康豬」,讓產婦與嬰兒健康都有保障。也提醒相關業者要清楚標示豬肉來源, 標示不清楚縣府將會不手軟予以開罰。

推動月子餐全面無萊豬,縣長王惠美、孕媽咪代表張凱雯、許芸羲共同見證。圖/記者鄧富珍攝

花壇國小營養師廖英如(左一)介紹無萊諸月子餐特色,右為彰化縣長王惠美、孕媽咪代表張凱雯、許芸羲。圖/記者鄧富珍攝

推動月子餐全面無萊豬,縣府攜手業者共同捍衛母嬰飲食安全。圖/記者鄧富珍攝

王惠美說,萊豬對嬰幼兒、孕婦及老人的影響最大, 一般做月子都會食用豬的內臟部位,這次萊豬進口也包括豬內臟, 因此食安更顯重要,特別是孕婦授乳過程中會影響到小孩, 因此縣府主動對縣內所有月子餐製造業者、產後護理機構, 以及有供應月子餐的外縣市製造業者, 都一併做相關的勸導及管理。

縣府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今日頒發的無萊豬自主管理標章可供業者張貼於營業場所處, 讓消費者辨識,提醒食品業者自110年1月1日起, 市售販賣含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的食品,均需如實標示「 豬肉原料原產地」(以屠宰地認定),現在仍是輔導階段, 未標示之業者要儘速與上游供應商確認豬原料原產地來源, 正確標示並保存肉品來源憑證, 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與選擇的自由。

葉彥伯強調,衛生局自110年1月1日起 ,將全面展開稽查,如查獲未標示或標示不實者, 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25)或28條規定, 分別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 罰鍰,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推動月子餐全面無萊豬,縣府攜手業者共同捍衛母嬰飲食安全。圖/記者鄧富珍攝

彰化縣長王惠美、衛生局長葉彥伯、花壇國小營養師廖英如、孕媽咪代表張凱雯、許芸羲以及通過無萊豬肉品自主管理標章月子餐製造業者、月子中心、產後護理機構等業者代表宣示推動月子餐全面無萊豬。圖/記者鄧富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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