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機車躲太陽亂停 罰

許多機車騎士頂著大太陽騎車,只要遇上交通號誌紅燈,常會停到陰涼處躲太陽,卻不知在紅線或車道上暫停,已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更可能發生追撞事故,彰化縣最近三個月來,就有九十二件這種另類防曬的交通違規行為遭檢舉而吃上罰單,最少開罰三○○元,最高可處二萬四○○○元罰鍰,機車族可得留意。

彰化縣交通隊昨(二十四)日表示,無論是機車或汽車,只要用路人為躲避太陽,肆意減速、違停路中,就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罰則包括,在車道上、紅線上或公車停靠區臨時停車,已構成違規臨時停車,可開罰三○○元至六○○元罰鍰;停等在黃網線範圍,可處九○○元至一八○○元罰鍰;超越停止線或占用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可開罰九○○元至一八○○元罰鍰;停等在左右轉專用道,妨礙後車通行情況,可處六○○元至一八○○元罰鍰;若無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可處六○○○元以上二萬四○○○元以下罰鍰。

根據交通隊統計,全縣六月至今共有九十二件機車騎士在有交通號誌的路口停等紅燈時,因上述行為而遭民眾檢舉,最少開罰三○○元,最高更可開罰二萬四○○○元罰鍰。另外這三個月來還因為這類「防曬式」停車,造成七件追撞事故、受傷八人,這種行為多半是因為高溫炎熱天氣,機車騎士為了躲避太陽,紛紛鑽到樹下、站牌下、電桿下、大型車旁甚至只要是車道上有陰影處就暫停,殊不知不僅影響後方車輛通行,更因此引發追撞事故。

警方呼籲,機車族行車前應落實安全檢查並做好相關防曬措施,行經有號誌路口停等紅燈時,即使天氣高溫炎熱,仍應耐心在停止線後方等候,以免影響人車通行權益與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