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公寓大廈輔導志工講習 健全社區自治

記者張溎壕/彰化報導

為使縣內公寓大廈住戶了解縣政及公寓大廈相關法令,彰化縣政府成立公寓大廈輔導志工團隊,於近日辦理彰化縣公寓大廈輔導志工講習,聘請深具實務經驗的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秘書長廖鉑霆擔任講師,與會志工30人多來自各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或公寓大廈相關產業,紛就公寓大廈法規、報備事項,以及志工服務接待禮儀提出討論,現場氣氛熱絡。

彰化縣政府建設處表示,今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29條之一、第49條之一,規定已取得建造執照、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的公寓大廈必須成立管理組織,若無成立管理組織又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每一專有部分處區分所有權人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辦理。

建設處指出,由於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將發揮社區自治效能,對於社區居住品質、經費管理、公共安全維護裨益良多,彰化縣政府為了縣民居住安全,除著手分期分階段輔導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亦招兵買馬成立輔導志工團隊,民眾參與踴躍,足證縣民對公共事務的關心。未來規劃設立公寓大廈志工服務櫃臺,供民眾諮詢社區疑難雜症,並藉由志工的力量,提高彰化縣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率。

建設處說,目前彰化縣公寓大廈數量逐年攀升,除了已報備組織成立的社區978處以外,尚有逾500處社區尚未報備或尚待成立管理組織。此次成立公寓大廈輔導志工,成員皆有取得公寓大廈事務人員認可證,未來縣府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讓公寓大廈自主管理的種子持續茁壯。

(彰化縣政府廣告)

彰化縣政府辦理公寓大廈輔導志工講習會。 (記者張溎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