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主張屢遭駁回 違程序正義

中天換照審查聽證會26日舉行,由於這是NCC破天荒為審照舉辦聽證會,受到媒體高度關注。(陳信翰攝)
中天換照審查聽證會26日舉行,由於這是NCC破天荒為審照舉辦聽證會,受到媒體高度關注。(陳信翰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就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舉辦聽證會,本該依照《行政程序法》進行的程序,主持聽證會的通傳會委員蕭祈宏竟無視中天代理人、律師方伯勳多次聲明異議,屢屢予以駁回,且任由鑑定人中途離席並不讓律師詢問有關鑑定過程等重要問題,甚至連提議休息也被駁回,偏頗的處置引發爭議。法界認為,一旦程序出現明顯瑕疵,未來NCC所做成的處分,將增添變數。

提議用PPT和休息也不行

昨聽證會一開始,方伯勳即指出,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發言時間為10分鐘、15分鐘,他同時是兩方代理人,希望能把兩個時間合併,延長到35至40分鐘,以充分表達意見。蕭祈宏雖然同意合併,但時間僅延長至30分鐘。這是昨主持人唯一同意中天方所提出的申請。

方伯勳隨後以業務單位的案情摘要報告都用PPT,提議以PPT簡報輔助陳述說明,但3位共同主持人經討論後認為不符程序,斷然駁回,會議開始後,業務單位仍使用PPT簡報,後來鑑定人報告時,中天方面的當事人與代理人都沒有拿到鑑定人的報告資料,律師聲明異議後,主持人要行政人員補印資料,但聽證時間卻不中斷,律師再次異議又被駁回,後來連想提出疑問都不給問,只剩鑑定人單方面陳述意見。

16件裁罰未定竟被誇大

代表中天發言的方伯勳律師,昨援引前大法官吳庚及林子儀等人的文章,闡明新聞採訪與言論自由的重要見解,他認為如果不是「故意」製作不實的新聞,而是因查證困難或無法立即獲得回應的新聞評論,不該受到行政裁罰。

方伯勳並以其法律專業指出,中天新聞台2014年換照後,前3年評鑑合格沒受任何裁罰,之後被NCC裁罰21件,但和政治有關的有14件、非政治7件,且只有5件是法院判決確定,其他司法尚未確定的部分,「可以作為審照依據嗎?」

NCC對外不斷扣帽,聲稱中天新聞台遭罰款總金額1073萬元是新聞台之冠的爭議,方伯勳直言這種裁罰跟交通罰單不一樣,NCC裁罰金額是內部規則決定,金額加總相對高,況且這其中許多行政官司尚未確定,不能計入。

空有形式不符法律原則

方也舉例,辱罵總統都要經起訴後,讓法院判有罪無罪,但中天有2件是報導NCC裁罰不公,這對NCC來說是涉己事務,NCC未要求更正澄清或以機關名義提求償訴訟,卻以主管機關身分直接開罰,法治觀念有待商榷。

多位行政法專家及律師張宸浩昨認為,聽證就算形式上「看起來」是聽證會,但「實質上」恐違反正當法律及原則,未來作成的處分恐有瑕疵,受處分人可提行政訴訟,請求法官撤銷NCC的違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