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球僮限165以上還要D罩杯? 涉及就業歧視挨罰30萬

為了落實友善職場,台中市政府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就雇主是否涉及以就業服務法規定的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等18種項目為由,決定是否僱用進行評議,如有違規,可能挨罰。

勞工局指出,某事業單位在臉書刊登徵選女球僮徵才訊息,設定應徵條件,包括身高165公分以上、D罩杯以上,明顯涉及性別及容貌歧視,經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違法屬實,裁處30萬元罰鍰,並公布雇主姓名或名稱,並要求限期改善,如果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為避免事業單位涉入就業歧視造成誤解,勞工局提醒雇主招聘員工時,應以求職者的工作能力作為僱用標準,而不是以與工作內容不相關的因素評估。徵才廣告也不應將性別、年齡、婚姻、容貌等就業歧視禁止項目列入限制條件內。

此外,雇主還應加強負責人才招募的員工,例如人資人員相關教育訓練,以避免招聘過程誤觸涉有就業歧視的問題。勞工局提醒企業雇主,職場不歧視,才能建立和諧的勞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