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憲法法院:「分級收治」情況下保護殘障人士

(德國之聲中文網)隨著傳播力強於以往所有變種的奧密克戎(omikron)新冠病毒變種的快速傳播,德國很多公衛學者和病毒學家發出警告,奧密克戎變種可能會在短時間內造成大量感染病例的出現,這同時也可能造成短時間內密集出現的重症患者擠兌醫療資源,屆時醫務工作者不得不采取“分級收治”(Triage)的方式救治患者。

“分級收治”是根據病人受傷情形決定治療和處理優先級的一套程序。目的是在醫療資源不足以處理所有病患時,使病患能夠得到有效率的處理。該詞最初來自法語的動詞“trier”,意即分類、排序或選擇。分級收治了緊急治療的處理次序和優先級別,救護運輸的次序和優先級,以及病人送達的地點。

去年3月,意大利疫情最為嚴重的階段便采取了“分級收治”,當時醫務人員每天都要面對殘酷的抉擇。只有四分之一需要進行人工呼吸的病人能夠用得上呼吸機。所以很多情況下,醫生要放棄對一些病人的治療,只為他們提供臨終關懷的照料。

日前德國有9名患有基礎病的殘障人士向聯邦憲法法院提起訴訟,他們擔心,如果不預先做出規定,在醫務工作者需要對救治病患做出優先選擇的情況下,他們有可能會成為第一批被放棄救治的病患。

本周二(12月28日),聯邦憲法法院裁定,重症監護資源不足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身體的殘疾而處於不利地位。法院還要求聯邦議院迅速做出保護規定,防止“分級收治”的情況下殘障人士成為第一批被放棄的患者。

聯邦憲法法院做出該裁決的依據是《基本法》第3條,根據該法條,立法者有責任保護殘障人群。

德國重症和急診醫學協會(DIVI)和其它醫學專業協會共同制定了“臨床倫理建議”,為臨床醫務工作者執行分級救治提供了倫理依據。今年11月底這份“建議”還被更新過。更新的內容包括例如,接種過疫苗的重症患者不會比未接種者更優先獲得救治資源。

憲法法院表示,德國重症和急診醫學協會的建議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不能等同於專業法律中的醫療標准”。此外,它還指出了建議可能導致的評估中的風險,所以必須確保臨床醫務工作者“完全根據現時和短期的生存概率來判斷並做出決定”。

(德新社、法新社、天主教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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