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顏寬恒秀「良民證」引熱議 律師:不代表完全沒有刑事紀錄

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罷免案倒數2天,國民黨立委顏寬恒一連發文打壓陳柏惟,還秀出自己的良民證,引起外界熱議。對此,瑩真律師也透過臉書發文表示,「也許這張良民證對顏寬恒來說,確實得來不易」,但是良民證並非代表「完全沒有刑事紀錄」,若要辨別一個人的人品,還是看他做事內容、言行是否合一比較重要。

前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一連發出攻勢打壓陳柏惟,今早又透過臉書曬出「一張燒燙燙剛出爐的良民證」,對此,有網友留言回應,國民黨是在吵什麼?有人更開嗆顏寬恒,「你存款2億多,就不必表現這麼虛偽了吧」、「燒燙燙欸!剛去申請吼」、「你們可知道為了這張良民證,要付出多少安家費?」

對此,瑩真律師表示,「也許這張良民證顏寬恒來說,確實得來不易」,但是良民證並非代表「完全沒有刑事紀錄」。

瑩真律師說明,良民證的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大部分少年事件,或受緩刑、拘役、罰金、免刑宣告的案件,或者被判易科罰金或服社會勞役的案件,經過5年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判決者,都還是可以取得「在台灣地區查無犯罪紀錄」的記載的。

瑩真律師直言,良民證的證明能力終究有限,「若要辨別一個人的人品,看他平常做事內容,再去看他是否言行合一,實在比去看一張良民證還要重要得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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